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建设项目建议

发布日期:2024-08-11 20:02    点击次数:129

第一章总论

1.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

1.1.1项目名称

**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建设项目

1.1.2承办单位、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

项目承办单位:**县民政局

法人代表:***

1.1.3项目拟建设地点

**县80个中心村

1.1.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

编制单位:**县工程咨询中心

1.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

**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**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

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,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,进行了现场勘察,收集相关资料,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、规范、协议,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,形成此报告。

1.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

1.3.1研究依据

1、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

2、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》

3、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》中发[1997]11号

4、《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

5、《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》商发[2008] 号

6、《**县殡葬管理办法》民发[2008] 号

7、《**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

8、《**县“十二五”民政事业发展规划》

9、《**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》

10、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

11、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

1.3.2研究的范围

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,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,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、建设条件、建设内容与规模、建设方案、环境保护、消防安全与节能、项目管理与实施、组织机构和定员、招投标方案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、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,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提出建设的内容、方案、投资、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,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。

1.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

随着**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,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。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%以上的农村死亡人口的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,则是殡葬改革目标最终能否实现的关键。解决好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理问题,不仅对深化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,也是建设“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”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。解决这一问题,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,也不能单靠说服教育,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遵循“以人为本”的原则,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。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,有着占地小,对土地的需求有限,维护费用较低(不需要大量的水、电和采暖),可循环使用,且距离群众较近,方便群众祭祀等优点。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置的问题,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。彻底解决农村骨灰寄存难问题,有效遏制农村骨灰二次土葬,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

从全县实际情况看,县城居民死亡人口的骨灰基本都寄存在县殡仪馆和公墓,而农村死亡人口骨灰95%以上是被丧属带回农村进行安葬。将骨灰带回农村安葬的主要原因是,一是群众“入土为安”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,认为人死后即便是火化了也应该将骨灰埋葬起来;二是农村没有骨灰寄存设施,而大多数群众居住地距离县殡仪馆(公墓)较远,把骨灰寄存到县殡仪馆(公墓),祭祀不方便,往返时间长,花费也较高。因此,全县农村每年有近3000具骨灰用或大或小的棺材进行“二次土葬”,使耕地里出现大量坟头。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,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,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,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。“二次土葬”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。

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,不但减轻了县殡仪馆或公墓骨灰寄存的压力,解决了农村群众骨灰寄存难的问题,方便了群众祭祀,从根本上也解决了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土葬问题。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,节约土地,引导群众树立健康、文明、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,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。

1.5建设内容与规模

根据**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建设规划,全县共建设80座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。一般2-3个连片的行政村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较集中的地址建有一所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,骨灰堂(公墓)占地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(折合15亩),其中骨灰堂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,2000个格位。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为9200平方米,安葬骨灰的单人墓穴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,双人合葬墓穴占地不超过1.2平方米,墓碑要小型化,尺寸不大于40CM×60CM。

具体到每座公益性骨灰堂(公墓),其主要建设内容为:

1、骨灰堂占地800平方米,骨灰堂主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。

2、大门:主入口设计为一座仿古牌楼,牌楼高3.5m,宽4m。

2、祭祀炉2个。

3、门卫室,面积8平方米。

3、绿化工程:绿化率大于40%。

4、服务设施:设置消防和电子防盗等配套设施,以保障寄存骨灰安全。

5、供电及给排水配套建设工程。

村级公墓(骨灰堂)要按“五个一”的建设标准建设,即一个大门、一条道路、一个醒目的标志或标志性建筑、一个规范的名称、一个明晰的界线(四边)。四边可以建砖石围墙,也可以栽种花椒树、冬青树、槐树等组成篱笆墙。公墓应当保持整洁肃穆,墓区规划人行道和绿化带,墓穴排列整齐,标准统一,做到墓区规划合理,环境园林化;骨灰堂外观上要区别于居民住房,设置祭奠台,骨灰存放架要摆放整齐,院内要美化绿化。选用废荒瘠地及村庄改造废弃地。

统筹安排、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,原则上在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选址,不得在河流堤坝、铁路、公路两侧和开发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选址,提倡以卧碑为主。

1.6环境影响

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,建设期间应加强管理,对物料堆放点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,多余土方及时清运,要采取设标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人群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。

1.7项目管理与实施

本项目承办单位为**县民政局。为做好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,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,负责各项手续的办理、设计、报批与实施等工作。项目建设期3年。

1.8项目招投标方案

招标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设计招标、施工监理招标、施工企业选择招标三项,拟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。

1.9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

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,其中申请彩票公益金3400万元,地方配套600万元。

1.10效益评价

项目建成后,可免费为农村群众提供骨灰寄存服务,同时为村民提供了一个祭奠先人、寄托哀思的文明场所。不仅可以减少群众办理丧事费用,还可以节约大量土地,促进社会风气和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。

1.12结论与建议

项目的实施,对破除丧葬陈规陋习,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,反对封建迷信,形成文明、健康,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,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无论从工程技术上,还是从我国当前大环境方面都是可行的。

建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,积极落实建设资金,落实设计及施工单位,尽早开工,保持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,及时投入使用,尽快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。